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2015年12月)
发布日期:2015-12-24     浏览次数: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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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党政办公室编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一、  新《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为全体党员干部提供日常行为新规范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为党员干部安装上防火墙


  1. 二、  新《准则》和《条例》重点解读

1、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1.1  新《廉洁准则》的具体内容:

   四个必须:

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四项规范: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项规范: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1.2  新旧《廉洁准则》的差别 :

    第一部《廉洁准则》——1997年3月28日颁布,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试行本共4部分、14条、2020字。

    第二部《廉洁准则》——2010年1月18日正式颁布实施。正式版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存在的主要问题:适用对象过窄、缺少正面倡导、主题不够突出。

     第三部《廉洁准则》——2015年10月18日正式颁布。改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范围改变:不仅对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共3部分、8条、281字

1.3 《廉洁准则》的四大特征 :

     紧扣廉洁自律主题、着力删繁就简

     体现宣示性

    坚持正面倡导,变“不准”为“自觉”

     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


 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它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目的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1  新旧《处分条例》的差别

     第一部——199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全文共3编13章172条、2万余字;

     第二部——2003年12月31日由中共中央正式颁布实施,全文共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

     第三部——2015年10月18日正式颁布,《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1.7万余字。

2.2  旧《处分条例》的三大问题

     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

     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

     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

2.3  新《处分条例》的五大亮点 :

一是将违纪行为类型从十类归结六类

二是党纪、政纪、国法衔接紧密

三是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

四是列出明确可依的“负面清单”

五是融入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

2.4  新《处分条例》的框架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指导思想:添加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总则:旧版主要突出“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和党组织”,而新版表述则变化为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包括哪几类?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如何处理?

改组、解散、严重警告的影响期由原来的一年修改为一年半;增加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的规定。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对预备党员违纪的处理: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违纪后下落不明党员:

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党纪处分作出决定后:

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最长不得超六个月。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共18条)

“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因为严重违反其它纪律,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关系人心向背,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要对党绝对忠诚。

本章新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违反党的规矩条款。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共17条)

本章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两个限定: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即对象一般来说是指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

二是“违反有关规定”,这里的规定指的是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共25条)  

本章增加了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共8条)

本章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13条)

本章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共4条)

该章条款依次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违反生活纪律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第三编 附 则


  1. 三、  自觉做新《准则》和《条例》践行者

1、深刻领会新《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

       《准则》和《条例》修订从严

         越往后执纪越严

2、在学思践悟中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

     系统“学”

     认真“思 ”

     注重“行”

     深刻“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