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共产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脚踏实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基本纲领而奋斗,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立足自身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加强所在支部活力,促进党建工作有序发展,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小组的建立和组成
第二条:党小组以班级为单位建立,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支部中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设立若干党小组。
第三条:党小组组长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由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党小组所联系年级、专业、班级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为小组成员,入党积极分子是该小组培养对象。
第四条:党小组由所在支部领导,并受支部和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党小组工作任务
第五条:党小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所在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和一般群众参加。如遇特殊情况,次数可以增加,或推迟召开。
第六条:党小组会议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学习党内文件,传达上级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党小组活动。
第七条:党小组组长要制定每学期的学习计划和会议议题,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党小组会议记录。
第八条:密切联系群众,及时沟通学生,了解学生对组织的要求,掌握党员在群众中的表现情况。定期向支部汇报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九条:党小组必须协助党支部,紧密联系所在班级、专业和年级,协助团支部、班委会工作,协助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
第十条: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和鉴定,接收新党员,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和收缴党费等工作。
四、党小组组长职责
第十一条:党小组组长必须为正式党员,熟悉党的理论、方针和正常,熟悉党务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
第十二条:党小组组长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和反馈情况;深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帮助团支部做好团组织推优工作。
第十三条:党小组组长在工作中要树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第十四条:党小组组长必须密切联系并深入师生的学习和工作,为广大师生排忧解难。
五、党小组组员职责
第十五条:党小组组员必须在党小组组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重要思想,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第十六条:党小组组员要紧密联系群众,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师生困难,尽其所能给予帮助。
第十七条:党小组组员应在班级中树立榜样,以身作则,以诚为人,以信处事,在师生中建立良好的威信。在困难和危险面前要有不怕牺牲的精神,认真践行党员的誓言。
第十八条:党小组组员应严格贯彻“党员联系制度”,帮助培养对象,加强自律和他律管理,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并相互帮助,共同促进。
第十九条:党小组组员要协助党小组和各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帮助他人改正不足。
六、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条:对党小组优秀成员,学院党委将定期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其他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对工作不负责、假公济私、滥用职权的成员,将视其情节,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七、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