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9     浏览次数:516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社科评奖办〔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请有意申报的人员申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请申报者认真阅读《通知》。

2、申报成果时限:在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成果;在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但未申报参评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3、申报对象资格:我省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以及省外作者研究福建问题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所有成果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每人限报1项成果(非第一作者不受此限);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出现个人名字的视同个人成果),申报数量不限。具体规定详见《通知》。

4、申报材料要求:

(1)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的《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和《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审表》(一式11份,须特别注意选择与参评成果形式相符的表格种类)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一式6份,其中原件1份,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匿名指成果中有关个人和单位信息均必须隐去)。

5、申报人员请于2015年6月10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办(行政楼C314室),并将《申报评审表》、《评审表》的电子版发送至1398677829@qq.com,以便统一上报。

6、本届评奖不收取申报费用。

联系人:杨云

联系电话:23531332

E-mail:1398677829@qq.com

                                                                 电科教务办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