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3     浏览次数:573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bwin必赢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江夏﹝2014﹞59号)文件的要求,现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学院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准备,做好结项准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项对象


1.2014年度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3年度省级、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项项目。


二、结项提交材料


各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准备并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1.《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一式四份(见附件)。


2.项目结题报告一式四份:结题报告是针对整个项目的研究总结,内容包括题目、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看文献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结题报告格式请参考期刊论文格式。


3.佐证材料一式四份,如:项目研究论文所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或录稿通知复印件(省级及以上项目原则上需在CN期刊发表或已收到录稿通知);或项目成果实物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建议在结题报告中将实物模型用图片或者其他形式展示);或其他支撑材料(专利研究成果、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调查报告、创业报告、论著等,具体内容由项目组自行确定)。


三、结项流程管理与说明


1.项目组认真准备并提交以上结项材料。研究成果中的论文、论著或专利的第一作者必须是项目组成员。


2.指导教师需在结项报告书中对所指导项目的研究路线、研究方法、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做出具体评价,并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需仔细审核项目及相关材料,结项所有材料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统一汇总上报教务处。


3.学校组织专家书面评审,并安排现场答辩工作。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省级及以上项目进行审查。


5. 各学院应加强重视,督促各项目如期完成,尽量不出现延期或验收不通过项目,严禁出现无故不申请结项验收项目,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对以上情况予以通报;项目组成员及指导老师自实际结项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承担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不通过的项目组成员今后不得申请承担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各学院应对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行整体评价和总结经验,认真如实撰写本学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7.项目结项后,各学院应做好项目的文案归档工作。


四、结项方式


1.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送呈专家书面评审,并抽查部分项目参加现场答辩(答辩项目另行通知)。


2.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送呈专家书面评审。


五、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与地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答辩时间定于:2014年5月19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和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答辩要求


(1)要求参加答辩的项目组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答辩。凡不按照要求参加答辩的项目,将按规定给予处理。


(2)答辩汇报时,每组的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项目组陈述5-7分钟(可结合PPT),问辩3-5分钟。


3.答辩注意事项


各项目组答辩时要严格控制时间,不要超时。在答辩汇报时对项目的研究背景与意义不必做过多的阐述,应重点汇报项目研究过程与内容,主要突出以下几点:


(1)项目研究是否按项目申请书拟定的计划进行,研究计划是否进行调整,若有调整请说明理由和原因。


(2)项目研究内容是否与项目申请书一致,若有不一致请说明理由和原因。


(3)项目研究成果介绍与展示,项目创新特色。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达到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若达不到请分析理由和原因。


(4)项目自我评价。


六、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请按项目编号顺序汇总收集本学院学生项目结项材料一式四份(双面打印)和本学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由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于2014年5月1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上报至教务办(行政楼C314室)。


审核确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一致后,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汇总为一个文件夹统一发送,下分2014年国家级项目、2014年省级项目、2013年校级延期项目、2013年省级延期项目四个子文件夹,各项目电子文档文件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结题验收书或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于同一截止时间前发至电子邮箱1398677829@qq.com